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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胜股份收监管警示,重大诉讼进展披露不及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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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自:金融界

本文源自:金融界

2023年11月27日,上交所发布公告,宝胜科技创新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夏成军、王学明因信息披露不及时遭受监管警示。该公司在披露与深圳恒大材料设备等主体的民事诉讼进展,及与广州恒乾设备材料等就电线电缆合约购销***的一审判决结果等重大诉讼事项方面,延迟数月才进行披露,违背了相关信息披露规定。

宝胜股份(***)在2023年9月5日披露了先前未公布的重要诉讼信息。其中包括向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提起民事诉讼(粤 03 民初 7558 号)的诉讼金额由28,306.91万元调整至181,029.72万元,占公司净资产的40.14%,以及另外三项分别要求支付约0.84亿、约2.48亿、约3.31亿元的一审判决结果。此外,公司还透露了2021年11月关于将约6.48亿元展期商票设置的相关抵押物***的四项诉讼,诉讼金额合计6.43亿元,占公司净资产比例14.26%。这些诉讼事项及结果的延迟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。

根据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8月修订)》,宝胜股份未能及时披露有关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,违反了多条规定。宝胜股份的违规被视为严重,引发了上交所的监管警示。上述公告要求宝胜股份针对违规事项取有效整改措施,并进行深入排查,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,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。公告还要求公司在接到相关决定书后一个月内,提交整改报告。宝胜股份以及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被要求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,并确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。

最后编辑于:2024/12/27作者:xinfeng3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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